本文转自:浙江日报
杨斌英 项天琪
最近,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朝阳村的杨阿姨在家住上了“院”。自从建立了“家庭病床”,杨阿姨不用再去医院找医生了,每周都有医生团队上门巡诊和送药,指导调整用药方案。“在家‘住院’,医生上门,真是太感谢了。”杨阿姨的家属为“家庭病床”服务点赞。
据了解,“家庭病床”服务,得益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实施“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今年2月,南浔区第二医疗集团在区医保局指导下先行先试,凡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要患者满足相应的条件,不用到医院、在家就能享受医疗保障服务。比如,处于脑血管意外瘫痪期,肿瘤术后或放疗、化疗后需要支持治疗,骨折、关节置换术及外伤需要换药、拆线、康复等,均可提交“家庭病床”建床资料。
成功建床后,各院区每周定期“查房”,及时根据情况调整用药方案、送药上门,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周定期上门巡诊联系,患者就可以在家“住院”了。而依托于智慧医保信息平台,患者可以直接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系统,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支付,实现“居家医保服务在线”全流程“一站式办理”。
截至6月底,南浔区已完成“家庭病床”建床130例,极大地满足了老年人对“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的需要,推动了医疗保障向居家延伸。“依托南浔区第二医疗集团的实践经验,我们也正在完善机制、加强指导,积极动员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扩大覆盖面。”南浔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不同患者的需要,指导医疗机构个性化为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的群体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