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近日,南京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龙蟠南路进行夜查时,一辆外形有异的黑色小车驶来,民警随即拦下该车。经过与系统内的数据信息比对,该车的前中网、前保险杠、后盖尾翼、轮毂与登记的情况不符。
驾驶员黄某称,车子是借朋友的,拿车的时候是晚上,没有注意车辆是改装过的,自己也不知道车辆被改动过了。现场,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次日,黄某来到了交警三大队处理此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黄某被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