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贵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已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组织研究学习。贵院提出的建议,内容中肯、言语真诚,让我公司深感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的关怀,在此向贵院表示由衷的感谢。”日前,扬州市某重工企业将一份关于落实司法建议书的《复函》回复给扬州广陵法院李典法庭,在表达感谢的同时,也表达了日后在合同缔约和合同履行阶段工作中积极改善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2022年,广陵辖区一龙头企业因未在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遭30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广陵法院李典法庭受理了该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受理后,被告企业直喊“冤”,表示是原告小题大做,货款已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足额给付,只是时间上稍有迟延,但是原告却以“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上的相关违约条款写得很清楚,原告要求支付30%违约金的请求确系合同明确约定。”李典法庭庭长徐学帅表示,在与原告代理人初步沟通后,可以调解的空间很小。“合同文本虽然是被告公司出具的,但这是他们用了好多年的一个格式合同,由于欠缺法律意识,所以让自己陷入了被动状态。”徐学帅说,被告公司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业务量庞大,该案件也并非该公司被法院受理的唯一案件。今年以来,该公司在广陵法院涉诉案件明显增多,且为被告居多。
针对这一现象,徐学帅开始对近年来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归纳,发现该企业在与自身经营相关的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方面都存在漏洞和隐患。为进一步促进辖区企业规范运营,降低法律风险,广陵法院李典法庭向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企业梳理各类合同,摸排潜在的合同履行涉诉风险点,强化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堵住企业合同缔约和合同履行中的“漏洞”。
“在合同缔约和履行的全过程中,我公司将与合同相对方保持沟通,并通过积极协调的方式推动我司与合同相对方圆满妥善地解决问题。”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对照司法建议书内容组织内部学习,并诚挚邀请法官前往企业开展专题培训。
与此同时,李典法庭也在案件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该企业作为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根据合同约定并结合违约行为的过错程度和实际损失范围,依法作出了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判决结果已经生效。
该案是近年来广陵法院重视发挥司法建议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缩影。在审判实践中,既关注案件本身,又重视总结剖析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助力被建议单位完善自身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彰显出司法建议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