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云南信息报
近日,安宁市民政局就2023年11月惠民惠农“一卡通”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该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
安宁市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为6038元/人/年(即:503.17元/人/月),分三档认定发放,A档503.17元/人/月、B档478.17元/人/月、C档438.17元/人/月。11月份,享受农村低保836户1022人(其中,残疾人450人,老年人425人,未成年人77人),发放保障金48.1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71.37元。
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728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544户1796人(其中,残疾人616人,老年人558人,未成年人149人),发放保障金108.78万元,人均保障水平605.71元。
安宁市现行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947元/人/月,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950元/人/月、二档475元/人/月、三档285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171元/人/月、二档100元/人/月、三档57元/人/月。11月份,特困人员共321户323人(其中,老年人267人,残疾人118人),发放特困保障金39.53万元,人均保障水平1223.87元。
11月份,救助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6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8.46万元;代发街道审批权限内资金52人9.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