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湖晚报
【买到7岁热水器】
家里发大水了 找谁赔偿?
市民舒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前两天她去新家开窗通风,打开大门就惊呆了,家里到处都是水。
舒女士的新家在嘉兴经开区长水街道石雪公寓9幢。房子刚装修好,为了散味道,这段时间空关着。2023年12月26日,舒女士打开家门,发现里面已经水漫金山。一圈检查下来,原来是厨房间里樱花燃气热水器漏水。
万喜电器嘉兴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冻的是下面的比例阀,水流传感器冻掉,如果是水箱冻坏,漏水不会那么大,是一滴一滴的,刚好冻得不好,把水流传感器冻掉了,接头冻裂掉了。你要怨就怨给你装修的人,出去的时候水没有给你断掉,阀门都给你开着,你不住人怎么不关掉。
对于这个解释舒女士听蒙了。
舒女士:热水器装在厨房里,窗都关着,怎么会冻坏呢?又不是放在户外。他说又不是你一家,好几家都这样的,这是天灾,你也不要怪我,你找樱花公司吧。我就找了樱花公司,该公司帮我打电话叫来了一个工人。
很快樱花热水器的维修工来了,工人说要修也可以,但钱要舒女士出,因为这个热水器已经过了质保期,舒女士又蒙了。
舒女士:为什么要我出钱,我2023年才买的,他说你在哪里买的就去找哪一个。
樱花热水器维修工:你没有安装记录,要是有安装记录,根据安装记录给你保修,没有安装记录,按照出厂日期,往后延三个月,你这些都没有。
舒女士:我在店里买的时候说机器是2021年的,你怎么会说过期了呢?
樱花热水器维修工:我查到是2017年的,别的我就不知道了。
按照维修工的说法,这个热水器的质保期是3年。2017年出厂的话,现在已经过质保期了。可是舒女士说,这台樱花燃气热水器是2023年4月买的,花了3800元,买的时候她知道是样机,但是没想到已经放了这么久。于是她又去找经销商。
万喜电器嘉兴销售公司工作人员:我刚刚查过了,我们这个机器是2021年从樱花公司进过来的。我们当初进过来卖给你的时候,单子上面也给你写清楚的,样机卖给你的,樱花公司说是7年前的机器,那你自己找樱花公司,反正我给你的机器肯定是合格的,你如果觉得不合格可以拿去检测,进货单都有,2021年发给我们的,这个机器肯定是正宗的。
按照万喜电器嘉兴销售公司工作人员的意思,他们只知道这台样机进货时间,至于出厂时间他们并不知情。
万喜电器嘉兴销售公司工作人员:樱花公司现在是想扯皮,你只能找樱花公司,每天打电话投诉。
可是地板已经全部泡水,要是不处理好,又会渗水到楼下,2023年12月27日,舒女士叫来工人,把泡了水的地板全部拆掉,再要换新地板,初步估算要15000元,那么这些损失又要谁来赔呢?
舒女士:我找店里的人,他们让我找樱花公司,这不是在相互推诿吗?我遭受这么大的损失,房子被泡水了,地板都泡坏了,这个怎么解决呢?一直让我认天灾,我肯定不服气。
舒女士认为,商家把库存几年的货拿出来卖,应该是知情的,而随行律师盛奇祥认为,樱花厂家和商家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奇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经销商也可以找生产厂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一个相关的规定,如果产品确实出现质量问题的,依照国家规定、当时的约定,可以要求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盛奇祥律师认为,商家不可以用天灾作为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商家在销售商品的时候,必须把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奇祥:作为消费者来说,很难去鉴别机器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专业水平肯定是低于商家的,虽然已经告知是一台样机,但事实上是没有告知样机其他的基本参数、 基本情况。7年的机器,作为商家来说,是明确知道的,卖给消费者说是2021年进来的,作为消费者来说,感觉是2021年生产的,这一方面如果有隐瞒和欺诈,我觉得是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三。
□文中对话根据同期声整理
□本期专栏由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