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泰高新社察催字〔2023〕第3020号
泰州市好创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1291MA27MLTM9A
法定代表人:陈欢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99-3号(数据大厦C幢-3号)二楼205室
因你单位存在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为,2023年7月7日,本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3年7月10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高新社察罚字〔2023〕第302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1.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高新社察罚字〔2023〕第3020号)规定,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缴纳自2023年7月28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的罚款。
3.你单位将上述罚款缴至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账号:1021720104
0001730(农行泰州港城支行)。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黄霞
联系电话:0523-89690402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