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
坚持公开透明拒绝“价格刺客”
本报讯(记者 沐方婷)春节将至,2日,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类经营者发出价格提醒倡议,希望广大经营者以规范的价格、优质的商品、贴心的服务,获得信赖、赢得发展,共同营造公开透明、守信然诺、放心消费在福建的节日价格环境。
公开透明,落实明码标价。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价外加价,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采用提示标签、大字体或显著色差等有效方式,强化标示需向消费者特别提醒、容易引发争议的计价单位、单价等价格信息,拒绝“价格刺客”。
合理定价,不贪蝇头小利。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公道合理的价格,不借春节之机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规范调价,维护价格秩序。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的比较价格。
质价相符,追求卓越品质。重视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力求质优价廉,价格与实际提供的商品、配套服务相匹配,不随意降低广告宣传承诺提供的商品质量或服务标准。自主选择,尊重消费意愿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权利,在提供商品和餐饮、住宿等服务前、服务后,主动与消费者确认消费清单,待消费者同意后再下单、买单,避免消费纠纷。
上下一致,规范网络价格。经营者通过直播等线上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在网络平台公布的价格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线下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保持一致。公布服务电话,及时处理顾客投诉,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全文共67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