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今晚报

去年底,浙江宁波余姚一对情侣吵架,男子因情绪失控,将一只装满衣物的行李箱从15楼抛下,砸落在某商店门口,引起路人一片恐慌。警方赶到后,通过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很快锁定了高空抛物者。虽然这次高空抛物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警方仍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或一只空易拉罐,从25楼约80米高空抛下,足以致人死亡。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抛下,如击中人的头部,亦可致人死亡。由此可以想象,一只装满衣物的行李箱从15楼高空抛下,若砸到人,将会产生怎样的严重后果。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发生在余姚的这起高空抛物案,尽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就其性质而言,是非常严重的,其违法犯罪性质也是十分明显的。余姚警方依法对这起高空抛物案的肇事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仅彰显了严格的法治精神,而且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对于那些不把高空抛物当回事的人和对高空抛物危害性没有足够认识的人,堪称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这些年来,高空抛物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高空抛物曾与乱扔垃圾的陋习齐名,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定时炸弹”。无论抛物当事人具有怎样的动机、有无违法犯罪的主观故意,只要是一个智力正常的人,都应当清楚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即便不是主观故意所为,也是只图自己省事方便、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致;不管有无砸到人,都给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也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威胁。因此,对高空抛物罪的处罚必须严厉,一经发现和核实,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刑罪需用铁腕治,猛药方能去沉疴。面对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只有依法从严惩处,才能慑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给人们以足够的安全感,让大家生活在一个不用为高空抛物可能随时随地发生而提心吊胆的安全稳定的社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