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每日商报
记者手记
不要怠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21日早上,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莫镕在朋友圈晒出了一张胜诉判决的图,并配文“一大早收到胜诉判决,健身卡退卡纠纷,商家往往比较强硬或拖延,无论钱多钱少,消费者都不要怠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胜诉喜悦的背后是消费者和律师的“不放弃”。
“打官司耗时长,费钱费力,到最后还不一定能成功退钱”——这也让消费纠纷中,消费者“闻打官司色变”,在我们做过的诸多维权中,其实经常会听到消费者问“那我接下来还能怎么办?打官司吗?可是太浪费时间和钱了”,好像逐渐形成一种怪象——“司法途径解决”是最后的路,也是堵上的最后一扇门。有多少人就此放弃了维权。
而据莫律师所说,胜诉案子的这位消费者早在2022年4月购买了30节普拉提私教课,仅上两节课却已经更换了三位教练。频繁更换教练影响教学质量,消费者提出退款,却遭拒绝。无奈之下消费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又遇到“开庭前的两次调解商家都拒不回应”等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形,如果消费者自行协商会更困难。“我们通过‘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课程到期消费者可以选择延期或退款’‘协议章程中的条款自相矛盾’几点去主张维权,最终胜诉。”莫镕说。
莫镕认为,目前体育行业的纠纷大多为商家跑路、消费者个人原因想要退费。在签署合同时,大多消费者并不会仔细阅读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导致发生纠纷时才发现不合理的条款,让维权变得困难。
根据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统计,大部分的健身纠纷都因合同纠纷。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曾联合印发《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健身市场。
人民日报曾发表题为《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的时评。当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其实不仅是司法途径,还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如人民调解员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媒体舆论监督力量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积极维权不要放弃”,莫律师胜诉的案子其实就是“积极维权”的最好例子。
“无论钱多钱少,消费者都不要怠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