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李国选
1962年冬季,我读初中二年级。那时候,农村经济落后,生产队分值很低,一个壮年劳动力辛苦干了一年,扣除全家人的口粮,分得的现钱很少,再添置几件新衣,基本上就没有余钱了。家家日子过得很紧巴。
进入腊月里,该张罗过年了。当年规定每家可以喂养一口肥猪,可是因为闹猪瘟,多数人家难逃厄运,我家也成了无猪户。既缺钱,又没有肥猪可杀,这年咋过?母亲愁眉不展。
正是天无绝人之路,快到年根底下,突然,邮递员给我家送来了一张3元钱的汇款单,引得左邻右舍的人围过来看热闹,这下子,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汇款来自何处。
静心查看,得知是报社给我的稿费,这才想起俩月前我曾经给报社投过稿件,那是我的一篇作文,写生产队护粮员老五叔勇斗盗窃犯的事迹。
教语文的于恒恩老师给予充分肯定,鼓励我把作文投给报社。第一次投稿,我以为不会被采用。不久,住在城里的姐姐回娘家,带来几个馒头,我从包馒头的报纸上看到了我的那篇作文,高兴得不得了。于老师让我在班里朗读那篇作文,校长在全校师生集合时表扬了我。
我听人说过发表文章可以得到稿费,以为那是文人才能享受的,自己是个初中尚未毕业的学生,岂能有那个福分?也就淡忘了这件事情。
正是用钱的时候,岂料我竟然得到了3元钱稿费,在当时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我拿着汇款单去农场场部盖上了公章,冒雪走了20里路去邮局取出3元钱,装进贴身衣袋,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
当我把那3元钱递给母亲,她接过钱,颤声说:“这下子能过个像样的年了。”母亲用这笔钱买了猪肉等年货,脸上的愁容尽扫。
腊月三十,母亲将猪肉一分为二,精心做了一碗扣肉,配上酸菜炒粉条、红焖土豆块、白菜炒红蘑等农家菜,置办了一桌有数量却缺乏质量的年饭,一家人还是吃得满口香。
饭后,全家人齐动手,包猪肉酸菜馅饺子,满室欢声笑语,其乐融融。3元钱稿费过大年,虽然有些寒酸,却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