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赫岩)“我以为车只要不报废就能一直开……”一名专职驾驶人驾驶报废车上路,结果丢了饭碗。
4月11日14时30分,小海地大队交警在大沽南路沿线巡查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灰色小客车双排停靠在路边,交警正准备联系车主,驾驶人辛某从附近门店中走出,欲驾车离开。交警上前核查发现灰色小客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同时车辆登记车主为某二手车公司。辛某表示,这辆二手车买来后,他一直没有过户,平时放在自家楼下当仓库用,自家车辆限号时有外出需求,就驾驶这辆车出门“接个短”,“我以为车只要不办理报废手续,就能一直开……”
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辛某被依法罚款18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其车辆被依法收缴并做强制报废处理。由于辛某是一名专职驾驶人,驾驶证被吊销,意味着辛某的工作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