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诋毁对手并宣称铁锅补铁功效
某电子商务公司被处罚
案情简介
近期,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某电子商务公司宣传其销售的铁锅可以“补铁”,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该商家于2023年4月4日编造其销售的铁锅可以“补充铁元素”等虚假、误导性信息,并于当日在其网店内发布。该公司在进行虚假宣传的同时,对其竞争对手的产品涂层锅进行“表面有化学涂层化学涂层不健康危害健康涂层脱落影响健康寿命短不耐用锅底薄,只能用一两年”的商业诋毁。
该商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解析
从主观上看,该商家实施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违法行为具有故意性。本案中,商家宣传其销售的铁锅具备补铁的功效,属于“夸大功效”,故意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同样,商业诋毁这一违法行为也具备了极强的主观故意性。商家为了体现自身优势而进行正面宣传,这一点无可非议,但该商家为让消费者选择自身产品,故意编造传播“涂层不健康、锅底不耐用”等不实信息,对整个涂层锅行业进行商业诋毁。
从客观上来看,该商家实施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违法行为对消费者的认知、竞争对手的信誉造成了很大影响。本案中,该商家宣传其销售的铁锅具备补铁功效且健康耐用、涂层锅影响健康还不耐用,实际上给消费者灌输了错误认知,影响了消费者对整个涂层锅行业的正确评价,同时也破坏了涂层锅行业的信誉建设。
办案启示
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行为,不但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同时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该类型案件的查办有利于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对商家宣传内容的提取,对铁锅、涂层锅相关资料的查询研判,对法律法规适用性的研究讨论,为定性违法行为提供了完整、闭合的证据链。
在本案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铁锅可以补铁”这一谣言仍在广为流传,不止消费者对该谣言存在轻信,甚至部分商家也认为这一谣言属实,将“补铁”作为“功效”进行宣传,办案机构在查办本类案件时,也需要对这一谣言进行澄清,对消费者、商家进行科普宣传,同时结合商家主观故意性进行合理的自由裁量。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商家并非对某一具体的竞争对手进行了商业诋毁,而是对整个涂层锅行业进行了诋毁,办案机构在对违法行为定性时,应当充分研判,根据违法事实确定违反条款。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以此案查办为契机,对辖区内同类经营者不正当竞争情况进行了清理整治。
□丁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