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邢台日报
我市一季度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012户
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本报讯(记者谢霄凌通讯员唐玥)从市住建局获悉,全市一季度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012户,提前超额完成2024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目标,共计发放补贴租金155.32万元。
我市公租房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申请领取补贴手续,实现公租房租赁补贴线上发放。凡是符合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家庭,自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次月起,直接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租房合同、签订公租房租赁补贴协议等手续,实现“准入即保障”。
据悉,我市将逐步调整提高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与市场租金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户籍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时,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重点利用存量闲置房屋转化和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