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孙瑞超通讯员牛媛英)4月24日,14岁男孩张子德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一天。当天上午,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手术室里,张子德的肝脏、肾脏及眼角膜成功捐出,为5个家庭送去希望。怀着悲痛,张子德的父母用大爱帮儿子完成了生命的延续……
张子德是宁晋县第六中学学生,他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还经常帮助别人,放学回家总是主动帮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4月3日晚上10时许,张子德因急性哮喘突然发作,出现心跳、呼吸骤停,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虽然恢复心跳,却一直深度昏迷,始终无自主呼吸。父母不愿放弃,每天守候在ICU门口,盼望着奇迹的发生。
然而,经过20多天全力抢救,张子德脑死亡状态一直没有得到逆转。经过激烈的思想争斗,他的父母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捐献器官,让他以另一种方式“活”下来。
4月17日下午,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张子德的父亲张彦朋在《人体器官登记捐献亲属确定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捐献儿子的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
在农村,很多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器官捐献很难理解与接受。但张彦朋知道,这次他们一家人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据介绍,张子德是邢台市第135例、河北省第719例器官捐献者。当天,省红十字会三献工作事务中心、市红十字会等为张子德父母颁发了荣誉证书和纪念章。“我们没什么要求,希望他们带着我儿子的器官去他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去天安门看升国旗,去爬长城,看一看不一样的世界。”张彦朋说,虽然儿子已经走了,但能救活其他人的命,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子德的大爱之举让人感动,有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学校感到很骄傲。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对全校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珍视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宁晋县第六中学校长张志伟表示。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陈德礼说,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器官捐献志愿者的队伍中,让生命在爱和奉献中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