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每日商报
商报讯(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李静娴 骆翰琳)在城市奔波的华章中,有无限的机遇与挑战,在岁序更替的时光里,有无数梦想自由生长。在这里,就业有补助、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为此,本报联合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特推出“乐业小课堂”专栏,为就业、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助力更多人实现乐业杭州。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近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该政策补贴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对象须为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且在杭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指正常报税)12个月以上。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过户的,不予补贴。
该补贴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申领补贴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前往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事项名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