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商丘日报
别让“假专家”成了“老戏骨”
□郭元鹏
“护眼贴不仅能贴眼睛,还能治百病。”近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和平桥分局查处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护眼神贴”虚假宣传案件,某经营场所内一场针对老年人的销售会被叫停。
坑人的“专家讲座”都有经典套路:冒充专家的人大摇大摆信口开河地演讲,他们神乎其神地吹嘘着手中的产品,披上“科技讲座”“科学讲座”“健康讲座”“致富讲座”“理财讲座”外衣的“专家讲座”极尽忽悠人的能事,依靠三寸不烂之舌,让现场的人“稀里糊涂就受骗了”。
就像南通市有关部门查处的这起案件一样,执法人员到了现场发现那真是“像模像样”:专家正在结合屏幕上的PPT给老人上课,现场许多老人正在试用眼贴。经查,PPT中宣称眼贴不仅有治疗眼部疾病的功能,还能治疗关节疼痛、鼻炎、耳鸣、中耳炎、湿疹等疾病。实际上,所谓的“护眼神贴”就是普通商品,并非药品和医疗器械,只有缓解视疲劳的功效,并不含有医用效果。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所谓“专家讲座”到处都是,表面上看是讲授科学、健康、保健、理财等知识,但其本质是“挖陷阱”,就等着“听课的人”落入陷阱里,成为他们“口中的肥肉”。
如何治理忽悠人的“专家讲座”?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治理:
其一,管理“租赁场地”。场地的租赁者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无辜的。有的场地租赁者提供场地的时候,明明知道来路不明,明明知道疑点重重,明明知道就是骗子,还是为了获取一点租赁费而将场地租赁给骗子。这不就是助纣为虐吗?因此,在出现骗局的时候,场地租赁者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处罚“虚假专家”。口若悬河的“专家”一般都是骗局制造者聘请的“专家演员”。有的“专家演员”处处“演出走穴”,专门帮助骗子坑蒙拐骗,获取利益,对于这些所谓的“老专家们”,需要提升打击的标准,不能让他们成为“老戏骨”。
其三,规范“专家讲座”。对于“专家讲座”应该实施申请准入门槛,而不是谁想讲谁就讲、谁想办谁就办。监管部门不妨实施 “讲座审批”,需要开展讲座的部门和企业,经过审批才能进行,要将讲座的地点、范围、内容和参加讲座的专家进行备案管理,一旦出了事情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