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峡日报
工伤保险人均待遇标准提高11%
补发待遇随6月工伤待遇发放到位
三峡日报讯(记者刘晶晶、通讯员付超)6月20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全市1171名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补发1至5月工伤待遇共146.67万元,补发待遇已随6月工伤待遇发放到位。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定额调整标准为:一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22元、399元、375元和352元。倾斜调整标准为:定额调整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4037元/月、3813元/月、3588元/月、3364元/月的补齐到对应标准。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分别增加329元/月和282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办法为,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02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51元,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1元。生活护理费调整办法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3738元/月、2990元/月和2243元/月标准予以执行。
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全市1171名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其中伤残津贴372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377.71元,相比去年增幅11.16%;护理费195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6.59元,相比去年增幅11.57%;供养亲属抚恤金604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59.87元,相比去年增幅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