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5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刘涵婧 邓鹏)男子为换取钱财,将租来的车辆转手抵押给他人,不料却把自己“套”进去了。近日,乐东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庭审现场。乐东法院供图
2023年5月至6月期间,周某宙多次伙同他人租赁小轿车用于转租,并通过方某江(另案处理)伪造所租赁车辆所有人的行驶证用于抵押换取钱款,骗取邢某进等3名被害人142500元。之后,周某宙将诈骗所得的款项用于赌博或生活开支挥霍。2023年6月30日,3名被害人经查询,发现车辆所有人并不是被告人周某宙,意识到被骗后立即向警方报案。2023年7月1日,涉案的小轿车均由原车辆租赁公司追回。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42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宙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综合本案被告人周某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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