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湖北武汉新洲
“三书一表”促纠纷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官在送达判决书时,向当事人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提醒当事人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几天后被告就将案款转至指定账户,完成了给付义务。
自动履行告知书是新洲区法院为推动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开展“小切口”改革实施的“三书一表”其中之一。“三书一表”指《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承诺书》《自动履行证明书》与《判后答疑申请表》,该院将“三书一表”嵌入审判工作流程,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胡 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