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求助,称其在双阳区荣盛首苑小区11号楼4楼露台角落发现一只猴子。接到求助后,双阳区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资源科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专业人员前往现场实施救助工作。
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观察,确认这只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通过对猕猴其他体征的观察,判断这只猴子还是幼猴,且无明显外伤,身体健康应无大碍。面对工作人员,这只猕猴没有表现出应激状态,反而在现场上下攀爬,十分活泼。为更好地实施救助工作,防止猕猴在攀爬过程中对自身及居民产生安全隐患,结合周边地形环境,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公安、消防、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取得联系,经多方努力,成功对猕猴实施救助并送往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据介绍,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称黄猴,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卷》中被列为易危种。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刚刚开春不久,草木植被还未发芽,对于猕猴正是缺食的季节,因此,它们常常会跑入附近居民家中寻找食物。猕猴具有一定攻击性,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或通知有关部门前来处置,且不要对其做出进行挑逗、驱赶或哄吓等行为,以免对人身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