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曾芳洲 通讯员 李帆 刘景峰
事件回放▲▲▲
6月4日清早,江西省莲花县公安局琴亭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在某宾馆附近丢了两辆电动摩托车,请求民警帮忙寻找。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循线追踪,发现骑走电动摩托车的竟然是两名13岁的中学生。
经了解,这两名中学生的父母平时都在外地打工,当天他们相约一起到县城玩耍,凌晨3时许准备回家时才发现回小镇已没有公共交通可以搭乘。正发愁时,他们发现某宾馆门口有两辆插着钥匙的电动摩托车,便顺手牵羊将车从县城骑回了自己家中。
民警找到两名学生后,严肃地向其指出这是盗窃行为,性质十分严重,并用真实的案例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在民警耐心细致的教导下,原本不以为然的两名中学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做出这种偷盗行为,并将电动摩托车交给民警,由民警归还给失主。
事件分析▲▲▲
事件中两名中学生的父母均在外务工,两人长期缺乏家庭教育和关爱,行为上不受管束,加上认知能力较弱、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图一时方便直接骑走了他人电动摩托车,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盗窃行为。对于像这样的孩子,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稍有不慎就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