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电信诈骗?真“刑”!

发布时间:2025-02-09 07:00:03   来源:

偷渡、电信诈骗?真“刑”!(图1)

偷渡、电信诈骗?真“刑”!(图2)

近日,长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受“高额报酬”的引诱,偷渡至老挝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2020年10月,已偷渡到老挝的杨某,以在老挝能获取高额报酬为幌子,邀约被告人罗某、夏某偷渡至老挝,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承诺由其负责安排偷渡行程及承担相关费用,两名被告人被利益所诱惑,贪念之下就答应了此事。两名被告人偷渡至老挝后,随即被安排至老挝金三角特区的诈骗园区,通过诈骗公司提供的聊天工具添加他人聊天、引诱他人进行虚假投资,实施“杀猪盘”骗局等手段,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长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夏某、罗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应予依法惩处,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七个月,分别并处罚金15000元、16000元。此前已偷渡到老挝的杨某已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成功没有捷径,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所谓的“高薪”工作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蔽,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诈违法活动,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切莫非法出入国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净媛

一审 方勇何永利

二审 田洋

三审 欧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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