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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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犯罪,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倡导社会大众自觉不酒驾醉驾。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专门到该市金陵驾校,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将巡回法庭庭审作为最生动的法治课堂,让案例成为鲜活的普法教材。
被告人李某于2023年4月30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小轿车等红绿灯时,在车内睡着,经他人报警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李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用一个个发人深思、令人警醒的真实案例,围绕危险驾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担负的经济成本和对家庭造成的影响等,向旁听庭审的70余名驾校学员和教练以案释法。干警们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全面宣讲酒驾违法及醉驾犯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对学员起到警示作用。
图①:70余名驾校学员和教练旁听庭审。
图②:法院干警现场发放普法资料。
图③:庭审后,法官向教练和学员宣讲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等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