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淄博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书祥)3月30日,记者从沂源县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消除液化石油气配送环节的安全隐患,自4月1日起,沂源县将全面推行新的液化石油气配送机制,取消用户自行灌装或自提液化石油气的做法,改由专业配送企业直接配送到户。
根据新政策,液化石油气用户可拨打正规配送企业的服务电话或关注其微信公众号,依需购买液化石油气。配送企业将安排专车、专人负责送气上门,并提供包括签订供气合同、随瓶安检以及定期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培训在内的一系列安全服务。
居民用户将获得每半年至少一次的入户安检服务,非居民用户则每月至少一次。用户要积极配合配送企业进行入户安检和宣传培训工作。在安检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用户应立即根据安检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相关场所将被视为无法保证安全用气,燃气经营企业有权要求用户进行整改,并在必要时暂停供气,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一旦暂停供气的情形消除,企业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恢复供气。